我市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
来源:宣传处时间:2017-04-20 15:07

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孙立杰在分会场作了题为《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用文明法规立心铸魂》的交流发言,从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我市制定和实施《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探索开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方法和路径。
孙立杰指出,近年来,我市遵循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通过开展立法调研、起草《条例》草案、征求各界意见、严谨立法程序,做严做实立法实践。坚持融入鲜明价值导向,发挥良法善策的有效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。对于法律法规已经做出规范约束的领域,予以重申强调;市民具有的良好习惯和优良传统,加以固化传承;国家鼓励、社会认可的文明行为,作出明确倡导。坚持依法规范和道德引领并重,突出实践创新。通过强化价值引领,贯穿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;通过创新立法程序,探索党委加强立法领导的方式途径;通过明确法律责任,对职能部门、执法单位和法律责任作出界定;通过纳入诚信管理,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作为落实《条例》的硬措施。
孙立杰强调,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进《条例》实施,为鼓励倡导文明行为、管理约束不文明行为提供综合法律依据,为广大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行为提供法律支持,为新形势下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,深化文明城市创建,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。
孙守刚在讲话中对我市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。要求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注重价值导向,注重问题导向,注重落细落实,注重宣传教育,注重依规治党,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山东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。
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曹峰参加分会场会议。